信息中心

信息中心职责范围、工作制度

发布日期:2023-08-31供稿:点击数:

信息中心职责范围

1、负责学校教学设备的采购、验收、发放和保管,制订管理制度并对各使用部门的物品使用情况给予监督。

2、根据教学安排,适时提供实训耗材,维修实训设备,保障实践教学正常开展。

3、负责网络、信息设备的采购、安装、验收、维护及管理,保障网络机房设备及校园网通讯正常运行。保障信息安全,防止校外不良信息攻击、入侵,对校内用户实行信息安全管理,规范合法用户的上网行为,采取综合措施防止违法、违纪信息的发布与传播。

4、负责日常办公设备的日常维护以及全校有线无线网络的正常运行。

5、对现代化、信息化教学、办公提供技术服务和指导。

岗位安全管理制度

1、防火:认真学习、宣传防火知识,实行防火责任制,对易造成火灾的部件如电线、插座、电灯、电器设备等定期检查,发现隐患及时排除;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应用;对易燃、易爆物品要专人专柜妥善保管;工作室内严禁吸烟。

2、防盗:每次下班时确保门窗关闭;门锁有故障者及时报告、维修;不得将房门钥匙交外人使用。

3、防损坏:不得擅自拆卸实验仪器、计算机、多媒体设备,雷雨天禁止使用电器类教学设备,以防雷击。暑期注意防霉。遇跑水、冒水、滴水、漏水等情况应及时解决或向后勤服务中心反映。

4、因失职造成学校财产损失,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或赔偿。

机房和网络、信息管理制度

1.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,不得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宜,不准在机房内会客或带无关人员进入。未经许可,不得动用、外借机房内设备。

2.在微机室上课后需填写工作记录,下班时打扫卫生,保证桌、椅、盖布整齐,并切断电源,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,方可离开。

3.对网络机房设备要定期维护,保证机房和设备卫生、整洁。网络机房电源不许随意断开,一旦电网断电,应在UPS电源有效供电结束之前切换至备用电路,或按正常方式关机。

4.禁止下载互联网上未经确认其安全性的软件,对外来u盘、光盘、移动硬盘须认真检查,确认无电脑病毒后方可使用,私自使用造成病毒侵害要追究当事人责任。 严禁以任何途径和媒体传播计算机病毒,发现病毒,应及时查杀、隔离,情况严重时报相关部门以便及时妥善处理。

5.注意保护计算机及网络数据信息的安全,对于服务器、交换机、路由器内的重要数据要有专项记录或备份。

联系电话:0375-3262169(校办)0375-2742575(招生办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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